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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费准把他往上掂了掂,哄道:没有,我理解你的想法。

  委屈的人,不被理解的时候,可以孤独倔强又坚强,一旦被人理解,委屈就会瞬间放大无数倍。

  孟翩瘪着嘴,把头埋到费准肩上,不让路人看到眼泪,嘴里呜呜呜地说话,含糊不清。

  他们都想得到我的回应,好像我不回应就是伤害了他们,可我以前等他们的时候,他们也没有来给我希望,那就该一直做相安无事的陌生人

  费准听清了,心脏像是被狠狠地揪住。

  是的,你不需要给任何人回应,做你自己就好。

  费准说着,也是说给自己听,他舍不得再给孟翩增加另一种焦虑,喜欢和付出,本就是自己的事情。

  呜,难受,没有抑制剂。

  严重吗?要不要去医院?

  不去,可是难受。

  费准:

  身体不稳定的小Omega好磨人,又不让咬,又不去医院,又非要哼哼唧唧惹他心疼,搞得他毫无办法,也跟着难受。

  呜呜呜

  乖,那我们先回家。

  话音刚落,腺体忽然一阵刺痛,走着路的费准整个人僵在路边。

  艹,这可恶的Omega又咬他了!还咬腺体!

  孟翩???咬Alpha的腺体是不能解决你的不舒服的,你冷静点。

  孟翩咬了两口,松开了,呼出一口气,可是这里很香,我闻这个闻到就舒服好多。

  费准:

  他忽然理解了那些霸道总裁口口声声把命都给你是什么意思了

  那你咬吧。

  反正Alpha被咬,除了疼一点,也没别的损失。

  孟翩啊呜一口,又咬了上去,边咬边闻,牙齿在腺体上磨来磨去。

  费准觉得自己要被磨死了。

  忽然,他听孟翩小声道:我不是不给任何人回应。

  费准一怔,他不太清楚是不是自己理解的那个意思。

  身后的人不说话了,只一口一口咬着他的腺体,磨着牙。

  车就停在不远处,费准背着他缓缓走着,忽然觉得这车有点碍事,他多希望就这样背着孟翩,一直走下去。

  缓缓走着,费准忍不住笑了一下:你确实挺废哥哥,几个哥哥能禁得住你这么咬。

  又有几个哥哥能禁得住你这么撩。

  第43章 暧昧

  孟翩确实没有要发热,在啃了好久费准的腺体,又闻了好久费准的信息素后,他终于缓过来了。

  擦干眼泪,假装无事发生。

  车里,费准一直陪着他坐着,也没有多说多问。孟翩想假装什么都没发生,他就配合假装什么都没听见。

  回去吗?

  孟翩瞥了眼费准后颈,那个被他咬得红通通惨不忍睹的腺体,有些不好意思,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腺体,感同身受地替他觉得疼

  不是说去吃肯德基吗?我请你吃!

  费准轻笑,没有异议。用来搪塞蒋家人的话,孟翩不可能听不出来,只是以此掩饰尴尬罢了。

  就近去了一家肯德基,正是午饭点,人不少。

  在点单的地方,孟翩看什么都很新奇,虽然后面的价格都让他觉得略贵,但还是晃了晃手机,随便吃!我有奖金!

  费准总是能窥破他一些小小的自尊心,没有跟他客气,反正这个月伙食费他都包了,孟翩平时花不了多少钱。

  点了足足的两人份,找了个靠窗的角落坐下,孟翩殷勤地把两个口味的圣代往对面费准那里推了推。

  你想吃哪个口味,你先选,说着,后面有心虚巴巴地加了句:你的腺体还好吧?还能吃冰不?

  腺体被啃破了,和能不能吃冰又有什么关系?费准忍不住笑孟翩这突如其来的扭捏。

  疼,你要给我吹吹吗?

  孟翩:

  切,小Alpha就是娇气,Omega和Alpha结合,一辈子要被咬无数次,也没见人家喊疼。

  费准觉得他不讲道理。

  生理原因,Alpha有一颗牙是很特殊的,能轻易刺破柔嫩的腺体,注入信息素,而Omega并没有这样的牙,咬起来那可是毫无章法,磨人得很呢。

  何况,上次临时标记的时候,不知道是谁疼得呜呜呜。

  选了草莓味的圣代,费准眼里含笑,嘴上却没说出来,免得说起上次的事,孟翩又要嘲笑他牙口不好。

  没有被杠,孟翩反而更不好意思了,撇撇嘴,把剩下的冲绳黑糖圣代扒拉到自己面前,迫不及待地拿勺子挖了吃一口。

  好吃。孟翩眯眯眼,很是享受。

  享受完这一口,他又眼巴巴地瞥了眼费准的草莓圣代,有点馋。

  我看到一个猛A,要吃草莓味的冰淇淋。

  费准:

  刚要落下的勺子,进退两难。

  放下勺子,费准把自己的草莓味冰淇淋推了过去。

  阴阳怪气的孟翩顿时脸蹭得一下红了,没接,默默埋头啃了两口自己的圣代,狡辩:我不是这个意思!

  嗯,是我这个小甜A,想与你分享我的草莓味圣代,您能赏个脸吃一点吗?

  孟翩:

  阴阳怪气不像话。

  偷偷瞥了费准一眼,费准脸色极其柔和,眼底满是宠溺,孟翩僵了一下,心头又是怦怦,冰冰冷冷的圣代也降不了他浑身的热度。

  那我就不客气了。

  孟翩起身,从费准那里拿过他的勺子,挖了一点点草莓圣代,放到了自己的圣代杯子里,又在自己的圣代里寻了一处没动过的,挖了一大勺放到费准的圣代杯子里。

  费准看了笑,低声道:你直接用你的勺子,我也不会嫌弃的。

  孟翩心里在烧,面上没应,把他的圣代推了回去,坐下默默品尝。

  我小时候,都没有见过肯德基,小镇上没有,要去市里才有,我一连几年都很少去市里一次。孟翩一边吃,一边嘀嘀咕咕说着,像是在转移话题,又像是在诉说心事。

  知道他今天心情不好,可能会回忆起很多往事,费准没再和他闹,安安静静地听着。

  后来长大了,小古镇慢慢发展,镇上的小商业圈里,也有了肯德基,我还是没有吃过,因为吃不起。所以我以前一直觉得肯德基是什么特别豪华的店,豪华得我只能匆匆经过,多看一眼都是奢侈。

  现在你进来了,以后都能。费准柔声安抚。

  孟翩听着,就笑了,是的,他长大了,靠自己就能进来。

  小学有个同学,他们家原本还算富裕,后来工厂倒闭,破产了,吃条鱼都难。父母难得买了条鱼,做了她最喜欢的红烧鱼,然后就坐在边上看着她吃,等她吃完了,父母挑着鱼骨头啃,就嘬个味道,把剩下的鱼肉留给她下顿吃,可她一点也不快乐。

  她说,她宁愿一辈子也吃不上那条鱼,哪怕天天和父母一起吃糠咽菜也是幸福的。那样的爱,太沉重了,沉重得她好像少考一分就是罪大恶极。我开始理解她,是孟颖跟我说,为了带我进蒋家,要生个孩子的时候。